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B0109-1710-ZH869
3、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01包:32万元;02包:10万元;超过此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内容:
01包:酶标仪、电脑中频治疗仪(温热中低频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
02包:病员加温系统、生物安全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持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若采购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6)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7) 供应商必须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备件服务;
8)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注:磋商时,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磋商。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厅(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采购人:
单位名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6号
电 话:0719-8791592
联 系 人:王科长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 系 人:何威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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