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校电话系统基础建设项目

更新时间:2019-08-27

依据鄂采计2018-37527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新校区学校电话系统基础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5-1908-ZCHW0853

二、项目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校电话系统基础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校电话系统基础建设项目,采购电话系统相关设备(含实施),实现电话、传真、数据传输、音视频会议、客服服务中心、即时通信、音视频指挥调度、应急值守等众多应用服务。

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或模块名称

主要规格

单位

数量

1

IMS-IP核心交换设备

包括IMS-IP核心交换设备硬件、系统维护与管理软件、手机APP(50个许可)和配套多媒体融合通信调度系统、应急业务支撑管理系统。其中,IMS-IP核心交换设备硬件为1U高19”机架式机箱,集成SIP软交换、语音编码、媒体处理等功能。

2

2

数字中继网关

中继媒体网关,19寸机架式,CPU+DSP硬件架构,内存≥128MB, FLASH≥16MB, 主控卡插槽≥1个,业务卡插槽≥2个,电源1+1备份,整机E1端口数≥4个,10/100M以太口数≥2个,接口类型RJ45。

1

3

新一代高端智能路由交换机

新一代高端智能路由交换机(含配套终端设备即IP话机100部、IP视频话机2部)。

其中新一代高端智能路由交换机交换容量:15.36Tbps—38.4Tbps。

IPv4包转发率:2880Mpps—12300Mpps

槽位数量:3

业务槽位数量:3

冗余设计:电源、主控冗余。

1

4

光传输设备

光传输设备1对2个,要求支持SDH、PDH、Ethernet、ATM、RPR等技术;

支持2.5G/622MMSTP多业务传送;

支持RPR、ATM等数据特性。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实施、测试、验收等。

质保期:采购清单所包含的硬件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3年。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 8 27日至2019 93 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

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910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 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人: 李老师、何老师

   话:027-87564892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编:430071

人:刘素芳

   话:027-87272702

   箱:335481328@qq.com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hbctc.edu.cn)

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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