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中医医院新病房大楼手术室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3-11-13

依据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秭财采计【2013】96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秭归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新病房大楼的手术室净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GH-2013-WG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秭归县中医医院新病房大楼手术室净化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洁净手术部位于新病房大楼的第十一层,共设7间(现只做5间)净化手术室及相应洁净走廊。辅房空调及等候大厅的空调系统使用医院的中央空调。包括1级手术室1间(铅防护手术室,要求可实行Ⅰ级和Ⅱ级转换,一键式人性化设计)、Ⅱ级手术室1间,Ⅲ级手术室2间、三十万级负压手术室1间;洁净内走廊及辅房净化级别为十万级;三十万级缓冲、液体存放、前后室及换床间。另外没有启用的二间手术室,装修与周边走廊一致,门、管道预留(手术室自动门及污物门、净化风管暂不安装),方便以后装修不影响现手术室的使用。手术室吊顶高度为3000mm,走廊及辅房吊顶高度为2600mm。包括上述范围内所需的装饰装修、暖通、强电、弱电、医气及其它为手术室配套的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检验验收等相关服务,即净化项目总包交钥匙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290万元人民币,超过即为废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本次招标项目有相应生产能力和安装能力的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经年检合格)。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取得省以上药监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其它设备若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及3C认证制度,必须获得质检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

6.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7.如所投的主要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医疗器械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是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

    9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人员具有五大员证。

    10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2012年审计报告。

    11.2010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三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500万元)医院洁净手术部系统工程的施工。以合同或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测中心或省级疾控中心的合格测试报告为准。

    12.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工程结算办法:

1.竣工验收后,实际工程量与投标书计算工程量一致,投标总报价为最终结算价。

2.施工时实际工程量与投标书计算工程量有增减的,按工程预算书所报单价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3.工程量增减调整理由为:

(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设计图纸提出修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减,以设计修改通知书为准。

(2)在实际施工中,认为投标方案有不合理的部分需要修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减的,必须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修改。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净化设备全部安装结束后招标人付给投标人人民币50万元整,主体工程完成后招标人付给投标人人民币50万元整,检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付清投标人尾款。

5. 质量保证期:全部工程检测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三年(36个月或三个制冷期三个采暖期)。

六、工期及施工地点:

1、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全套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安排表。

3、施工地点:秭归县中医医院新病房大楼施工工地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从2013年 11月 13日起至2013年 11 月 19 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相关认证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业绩合同、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资料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放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月3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十、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3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十二、现场堪踏: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吴远华

联系电话: :159976622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联 系 人:周江川 王健

电    话:027-87326780

传    真:027-87842751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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