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ZB0101-1510-GG060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检验科中央空调技改工程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
2、含检验科屋顶低温制冷主机(开机工况环境温度在零下10℃能正常开机)安装(含主机土建基础施工、主机设备吊装、配套管道安装及电气改造);
3、含检验科室内管道分区改造安装(含配套装饰装修拆除及恢复工程)等。
三、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具备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4、企业已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放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工程结算办法:
1、竣工验收后,经按审计结论据实结算。
2、施工时实际工程量与投标书计算工程量有增减。按工程预算书所报单价优惠后的单价(相应计算单价应与预算总价优惠幅度相同)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3、工程量增减调整理由:
(1)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方施工方案提出修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减,以招标人的设计修改通知书为准。
(2)中标方在实际施工中,认为投标方案有不合理的部分需要修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减的。但必须在征得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修改。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工程量变化的,招标人不予认可。
4、合同签订:合同由湖北省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称甲方)与中标方(以下称乙方)签订,款项的具体结算由双方商议。
5、工期及施工地点:
(1)工期:与土建配合,具体工期签订合同时再确定,投标人应说明施工周期。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安排表。
(3)施工地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荆州市航空路8号
联系人:陈科长
电 话:0716-8110534
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王丹萍 廖寿杰
电 话:027-87319711
传 真:027-8784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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