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1、本工程场址位于武汉天河机场货运区,规划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南北长293.4米,东西宽183.5米。北侧为现有国际货运库,南侧为规划的邮政处理中心,西侧为机坪,东侧为横六路。在西侧设南、北两个出入口与机坪联接。在新建国际货运库的西侧设空侧雨棚,东侧设陆侧雨棚,南侧为贴建两层的营业厅等业务用房。2、国际货运站建筑面积24298. 12平方米,海关卡口建筑面积为838.67平方米。3、配套室外工程及供电、排污、给排水工程。工程概算为14214.4万元。
2、采购内容: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全过程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项目的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询价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2)为项目的合同磋商、清标、签订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最终结算、竣工验收、政府审计等相关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3)为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征用、开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涉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协助甲方建立、完善项目部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甲方建设项目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诉讼、仲裁、调查、调解或斡旋等工作。
3、预算金额:28.4万元(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无效)。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结算完成。
5、服务要求: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委派律师驻场提供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如跟换驻场人员须经得甲方同意,驻场人员每日须上下班报道,自行准备办公相关设备、食宿自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6、项目编号:ZB0102-1905-ZCFW018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机构。
2、供应商委派的律师资质要求:取得律师执业证5年及以上。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 2019年 5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3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2、领取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领取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不全或不满足要求者将被拒绝购买。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 6 月 10 日 14:30 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天河机场内
联 系 人:陈声宇
电 话:027-85819856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李贝、万齐威
电 话:027-87272701
2019年5月27日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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