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幼系统协同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5-26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妇幼系统协同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1-1704-GF171

    2、招标内容及预算:妇幼系统协同平台  预算:5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解决方案必须由同一制造商提供;不接受OEM或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所有软件产品可根据业主方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或现场实际功能和操作演示;

3) 为了保证货物后续可靠的持续完善以及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要求软件产品制造商全球总部必须是设在中国大陆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有强大的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软件制造商提供的原厂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5)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0)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需提供承诺文件);且在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 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12)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从即日起20176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截止时间:2017616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7、兹定于2017616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8、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可能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采购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武珞路745号

      编:430072

    联系人:陈献

      话:027-87648992

    11、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00

     人:王丹萍  廖寿杰

        话:027-87272718

        真:027-87272733

12、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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