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采购标本外送外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采购标本外送外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0109-1910-ZCFW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霄香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0718-8301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冷霄香 027-8727278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1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正文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采购标本外送外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标本外送外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B0109-1910-ZCFW1102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采购标本外送外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标本外送外检服务(标本项目清单见本公告附表),服务商一家;服务期一年;采购预算:18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注: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套)。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468086279@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号码:0718-83010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冷霄香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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