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拟就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ZB0109-1707-ZH592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一套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4万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8月07日至2017年08月09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证明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所投产品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08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注:谈判时,谈判被授权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谈判。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人:
单位名称:利川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蓝天路
电 话:15171065288
联 系 人:杨先生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 系 人:罗权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osmetic-dentist-cambridge.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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